客服热线:18256411913   0564-3338683



网络生活资讯

服务皖西百姓

首页 >> 县乡动态 >>文字动态 >> 【基层话民生】法援民生帮我如愿以“偿”
详细内容

【基层话民生】法援民生帮我如愿以“偿”

我叫熊某某,家住裕安区青山乡孙堰村,在青山乡某企业做操作工。2020年5月6日晚,我在公司车间操作铁屑车时不慎将左手无名指压伤,血流不止,被送往六安世立医院治疗,医生给我清理缝合了伤口,在医院住院治疗六天却一直不见好转。后来转到六安市人民医院,检查出我是左手环指屈肌腱断裂,在医院做了修复手术,出院一个月以后左手开始弯曲不了,就又在六安市人民医院做了一次修复手术,直到2020年9月才治愈出院。

我家就是一个普通家庭,平时家里日常生活开支基本全靠我一个人的工作收入来维持,这半年因为手受伤不能工作导致我家的经济情况遭受了沉重打击。医院治疗的费用公司是付了,但是工伤赔偿的相关费用却迟迟不愿意付给我,为此我多次向公司领导请求予以兑现,但是迟迟没有结果。

就在我一筹莫展的时候,亲戚和周围邻居给我出主意说:“现在政府有一项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专门免费为家庭经济困难的人打官司,你去村里咨询一下,能否申请法律援助。”我怀着一颗忐忑的心来到孙堰村村委会求助。村干部了解了我的情况后,立即帮我跟青山乡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介绍了我的情况,我感到事情有了希望。

2020年9月23日,我来到青山乡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站的同志热情接待了我,向我详细了解了事情经过,青山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人员看到我心急如焚,立即分两头火速开展援助工作,帮我分析情况,并办理法律援助申请的相关手续,还安慰我不要担心,会竭尽所能为我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工作人员一方面向区援助中心及时汇报案件情况动态,申请开通绿色通道立即审批;另一方面抓紧时间与涉事企业对接,协调处理纠纷。青山法律援助工作站接手我的案子后,主动陪同我来到公司,详细地给公司解读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法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属于典型的工伤。我的情况完全符合工伤的法律规定,希望公司能够积极履行法律赔偿义务。经过青山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人员多次与公司进行协商, 10月15日公司与我终于就赔偿协议达成一致意见,由于我家庭情况特别困难,工作人员还要求企业立即兑付各项赔偿金额。经过多方努力,公司同意在10月20日前一次性支付我经济赔偿金83000元。一周后公司主动把赔偿金83000元送到青山法援工作站,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交付给了我。

我从困难无助到如愿以“偿”,顺利拿到赔偿款,离不开帮我积极维权的青山乡法援工作站的工作人员,更离不开政府实施的法援民生工程,我真切的感受到了法援民生的温暖!我希望政府实施的法援民生工程越办越好,继续为困难群众发声,为困难群众办事。

(熊某某口述  区法律援助中心整理  区民生办修改


技术支持: 阿拉丁网络传媒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