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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莲乡中心学校:与法为伴 你我平安为加强学生的法治教育,丰富学生的法律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学生学法、懂法、用法意识。9月14日上午,白莲乡派出所和司法所到白莲中心校开展了法治进校园活动,学校500多名师生聆听了报告会。 派出所李钰警官作了《未成年人犯罪及预防》法治报告,报告分三个部分,一是什么是犯罪,二是青少年犯罪的一些特点,三是如何预防犯罪及自我保护。 李警官用具体的数据、典型案件、结合学生实际,解释了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年龄的概念及犯罪的概念。分析了青少年犯罪的特点:侵财性;作案手段残忍、不计后果;未成年的法律知识淡薄;犯罪突发性;共同犯罪、团伙作案呈明显上升趋势;毒品违法犯罪上升;网吧犯罪占的比例大。教给女生们五点防卫能力:超前的防范意识;冷静的分析能力;灵敏的反应能力;顽强的忍耐能力;顽强的防卫能力。说明了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辨别是非能力薄弱、易感性强,又具有强烈的模仿性,极易受客观外界条件的影响。渴望友情、乐于合群,在父母面前封闭自我,而更爱与年龄相仿、趣味相投的伙伴在一起,形成群体。更深次原因在于,未成年违法犯罪大多是因为自身法制观念的淡薄,不知法、不懂法、不畏法。 最后,李警官告诉同学们如何预防抵制违法、犯罪。一是正确为自己画像,不好高骛远。明白学生的任务就是学习,清楚地给自己定位。每位同学都要明白,学生的天职就是学习;二是要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文化对的影响;三是分清朋友,交好朋友;四是学会换位思考,尊重他人。要善意理解家长及老师的呵护,营建和谐的生活、学习环境。五是选择正确手段,为自己减压卸负,要让自己的生活多姿多彩。 白莲乡司法所李艳娇警官在《勇于对“校园欺凌”说不》的报告中,首先分析了校园欺凌和同学之间开玩笑、闹矛盾、冲突打架的区别。指出欺凌和暴力,不是一种普通的打架,是学生之间,故意用肢体、语言或者网络暴力的手段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它是恶性的、恶意的,出发点就是以强凌弱、以大欺小来欺压别人、凌辱别人,从中得到一些快感的行为。在形式上有直接欺凌、间接欺凌两种。接着,用具体案例揭示了校园欺凌会给被欺负的同学的身体和心理造成严重的伤害,而欺凌者不但要对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受到校规的严惩,严重的更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失去人身自由。告诉同学们当遇到不法侵害时,一定要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同时教给同学们一些具体的做法。 此次法治进校园活动,使全校师生受到了深刻的法治教育,了解了更多的法律知识,提升了师生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为学校教书育人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构建文明、和谐校、平安校园打下了基础。(通讯员:乔俊) |